关于我校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09-12 浏览量:102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校对于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前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2002年以前的学历信息和2008年9月以前授予的学位信息)通过人工核查提供书面认证。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后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一律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网上查询。
我校档案馆人工核查学历学位信息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需要认证的证书等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abc8489@163.com,工作人员收到电子邮件后会在1至2个工作日进行回复。
联系电话:025-84893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