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档案归档指南
时间:2017-04-21 浏览量:646
实物档案归档指南
一、归档范围
以物质实体为载体,反映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学术活动、对外服务以及社会交往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实际物品,包括:
(一)领导、名人的题词及字画。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学校所写的题词和移交、赠送给学校的各类字画等。
(二)印信实物。学校各单位不同时期的印章,包括钢印、铜印、胶印、木印等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制作的印章。
(三)荣誉性实物。在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教学、科研、管理、外事、体育和对外服务等各项活动中获得的奖状、奖杯、奖章、奖牌、锦旗、证书以及荣誉册、光荣册等。
(四)各类捐赠。历届校友、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给学校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种实物、纪念品等。
(五)在国内外交往中,交换或接受的礼品、纪念品,如纪念盘、纪念章、纪念币、纪念杯等。
(六)学校发展中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包括牌、匾以及学校不同阶段的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校徽、纪念章等。
(七)学校通过征集等方式获得的特定物品。
(八)其它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二、归档流程
填写一式两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物档案移交清单》,所有移交的实物需拍照并建立电子版文件夹,其中每张实物照片以相应的清单序号进行统一标注。移交时清单及照片电子版一并报送档案馆。
三、对外归档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四、归档地点
明故宫校区图书馆楼北侧一楼125室。
五、联系方式
025-84892453 黄老师